首页 | 通知公告 | 政策法规 | 组织机构 | 规范标准 | 培训测试 | 工作动态 | 学术交流 | 学习园地 | 会员中心
推荐文章
·关于举办普通话水平测试现
热点文章
·关于公布国家普通话水平测
·国家普通话水平智能模拟测
·关于公布第33批省级普通话
·举办第三十三期省级普通话
·省中心关于公布第三十二批
·我省举行第三十二期省级普
·关于公布国家普通话水平测
·浙江省教育厅人事处关于厅
相关文章
·国家普通话水平智能模拟测
·2007年我省普通话测试10万
·我省9名测试员全部通过国
·省测绘局公务员普通话水平
·省中心为省总工会组织专场
·海宁市全面开展公务员普通
·关于公布国家普通话水平测
·关于公布第33批省级普通话
 

关于举办第三十四期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的通知

文章来源:省中心 文章作者: 发布时间:2008-02-27  
 

 

浙江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关于举办第三十

四期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的通知

 浙普测〔2008〕5号

各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(站),有关院校,有关单位:

为贯彻执行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和国家《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》,进一步加强普通话水平测试员队伍建设,做好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和资格考核工作。经研究,定于2008年3月14日至3月24日举办第三十四期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选送学员条件:

1.具有大专以上学历,3年以上工龄。

2.具有较强的语言规范意识和语音分辨能力,普通话水平相当于一级乙等及以上(2005年1月1日以后通过者)。

3.熟悉普通话语音理论,熟练掌握汉语拼音和常用国际音标。

4.热心普通话教学和推广,工作严肃认真,作风正派。

5.身体健康,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。为保证全体学员的身体健康和良好的学习环境,传染病患者及怀孕期、哺乳期的学员不得参加省测班学习。

二、培训、考核内容:

1.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。

2.《普通话培训测试指南》辅导。

3.普通话水平评测实践。

4.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普通话水平、评测能力考核。

5.汉语拼音摸底考试。

三、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证书颁发:

通过培训、考核合格,发给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证书。

根据国家《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》,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将在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中选拔推荐,经参加国家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的考核产生。

四、名额分配:

本期培训班计划招收学员70名。具体名额分配如下:杭州9名,温州6名,嘉兴10名,绍兴12名,金华5名,衢州5名,丽水2名,台州8名,舟山1名,义乌5名,浙江师范大学3名,宁波大学2名,浙江传媒学院1名,省中心直属测试站1名(安排省属单位)。

各高校及其它单位,按隶属关系到所属中心(站)申报。

五、入学事项:

各中心(站)必须对选送学员的普通话口语水平、语音听辨能力和汉语拼音熟练程度进行预测,按条件选送学员,按分配名额上报,并于3月5日前将报名汇总表的电子稿发至:zjpsc @163.com ;学员登记表请寄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。

联系电话:0571-87635680  87630658(传真)

2.学员报到时须随交近期一寸、两寸证件照各一张(背面标注姓名),以及所在单位开具的学历、工龄证明一份。

3.每位学员须交纳学杂费700元,资料费80元,考试费120元;住宿费学员直接与芳草苑宾馆结算。学员的往返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派出单位按规定报销。

4.报到时间:2008年3月14日。

5.报到地点:浙江教育学院芳草苑宾馆(文三路140号内)。

附件1:浙江省第三十四期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考核培训班报名表
/upimg/soft/1_080227125242.doc

附件2:浙江省第三十四期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考核培训班学员登表
/upimg/soft/1_080227125737.doc

附件3:浙江省第三十四期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课程表
/upimg/soft/1_080227125832.doc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○八年二月二十六日

 

主题词测试员  培训  通知


 抄送:省语委,省教育厅。 
浙江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          2008226日印发

 


评论内容:(不能超过250字,需审核后才会公布,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。
 
Copyright @ 2006-2008 浙江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网 Power by DedeCm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