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公布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一乙复审结果的通知
浙江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关于公布
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一乙复审结果的通知
浙普测〔2008〕9号
各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(站):
你们报送参加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一乙复审的材料,经我中心组织专家复听、审核,确认陆丽等10位同志(名单见附件1)的普通话已达到一级乙等水平,现予以公布。请你们接通知后,按规定做好证书的申领、颁发工作。
附件:1.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一乙复审合格人员名单 /upimg/soft/1_080424145741.doc
2.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复审意见表 /upimg/soft/1_080424145801.doc
二○○八年三月二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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