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关于 转发《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关于举办第三期 汉语拼音理论高级研修班的通知》
浙普测〔2007〕11号
各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(站)、有关学校: 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,纪念《汉语拼音方案》诞生50周年,提高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和汉语口语教学师资的理论水平。国家语委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将于2007年7月23日—29日在吉林省举办第三期汉语拼音理论高级研修班。现将《关于举办第三期汉语拼音理论高级研修班的通知》(附后)转发给你们,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,积极组织参加。
二○○七年六月十二日
主题词:转发 培训 通知 浙江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2006年6月12日印发
附件:
第三期汉语拼音理论高级研修班学员报名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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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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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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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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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学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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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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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历
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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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意见
学员所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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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盖章)
2007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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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表可根据报名人数复制。报到时请将本人一寸照片一张与报名表同时交给会务组(照片用于结业证书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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